物业管理企业三级(含暂定三级)资质初审公示
(2008015)
根据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25号)的规定,现将初审合格的物业管理企业三级(含暂定三级)资质予以公示,供社会监督。
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,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所公示企业的资质申报情况有异议的,可向我局书面反映情况。所反映的情况必须实事求是、有具体事例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,应加盖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,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;否则不予受理。我局将对反映单位、个人及反映的内容保密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我局将予以审批。
异议受理:泰州房产管理局物业科邮编:225300,电话:0523-86882769 。
二○○八年八月八日
序号
企业名称
注册地
申报类型
申报等级
1
泰州市帮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
泰州
暂三
新申报
2
泰州市悦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3
兴化市元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兴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