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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 苏 省 建 设 厅 文 件
苏建城〔2008〕302号
关于公布2008年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 获奖项目的通知
各市、县(市)建设局(建委): 根据省政府设立江苏人居环境奖的有关规定,我厅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,决定授予“淮安市中心城区物业管理与社区服务”、“泰州市莲花居住片区物业管理与社区服务”、“常州市敞开公园建设”、“太仓市城市绿化建设”、“云龙湖风景区小南湖景观改造”、“常熟虞山古城段保护与生态修复”、“昆山市千灯古镇保护”、“姜堰市白米镇野沐村村庄整治”、“溧阳市天目湖镇桂林村人居环境建设”等9个项目2008年“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”(名单附后),现予以公布。 希望获奖单位再接再厉,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取得更大成绩。各地要以获奖单位为榜样,认真学习先进经验,切实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,完善城镇整合功能,提高公共服务水平,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,为加快实现我省“两个率先”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。
附件:2008年江苏人居环境范例奖获奖项目
二○○八年十月三十日
主题词:城乡建设 人居环境范例奖Δ 通知 抄送:省政府办公厅,各市、县(市)人民政府 江苏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8年10月30日印发 共印100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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